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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生監禁取代死刑(然後,再假釋嗎?),最近又沸沸揚揚的議題
   人道團體,一直提倡廢死刑 尊重人權
但試問?廢了死刑 就是真正的尊重生命嗎?

很多死刑犯,臨死時真正的認錯 改過,所以團體說"不該殺"
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,誰有受害者家屬的同理心?? 抑或 他們也曾經是受害者家屬? 很少很少
有誰替受害人家屬發聲,受害人家屬有被保障人權嗎?何況我們還要繳稅花錢養死刑犯
我們的繳稅,不是被汙了、就是被用在奇奇怪怪的地方,還一天到晚 東漲西漲,還要繳錢讓官員們在議會吵

"必付出代價", 儘管,死刑犯已深深懺悔<--純屬個人理論
生命不可逆,死刑犯的生命是  受害者亦是
      我依舊認為 犯罪的人 要為他這世的錯 贖罪

個人非常建議
figure-1.gif死刑犯延續他們的生命,死後捐出他們的器官 遺愛人間  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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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記者林俊宏、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
「死刑定讞4年了,凶手仍不伏法,還有司法正義與公理嗎?」退休小學教師何海新和林瑞玉夫婦,一提到獨生女何佳燕7年多前被曾思儒虐殺,忍不住老淚縱橫,「對被害人家屬,每一天都難以煎熬,心中痛楚外人難以想像。」看到曾思儒又苟活4年,何海新氣憤地說,真的是嚥不下這口怨氣,形容法務部人權團體是「邪惡的幫凶」。

  林瑞玉則哭腫雙眼道出:「被害人家屬的悲痛與折磨煎熬,官員能體會嗎?這是蝦米國家?」4年來夫婦倆巴不得看到凶手伏法,但再三陳情都無下文,實在心力交瘁,正義不知何時才能伸張。

  7年前縱火燒妻子娘家,造成4死慘劇的洪明聰,至今仍未伏法,66歲的許家阿嬤表示:「我這些年來都盡量不去想,才能放下懸念,但只要一想起,眼淚就止不住,小小百姓對很多事情都無能為力,不敢要求凶手要死還是生,只卑微地希望他別再出來。」

 「洪明聰是我的女婿,竟然狠心縱火,帶走3個孫子及媳婦弟弟的命,記得那天外出旅行,買了龍眼乾想讓小孫女剝,卻什麼都來不及了。」從火場被鄰居拉出、幸運逃生的許阿嬤難過地說。

  許阿嬤說,這麼多年凶手卻還未伏法,萬一真廢除死刑,有天凶手跑出來找他們麻煩,對被害家屬等於是另一種傷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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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李永盛/台北報導】
   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天明確表示,逐步推動廢除死刑是法務部既定政策,但事涉高度專業及民意支持,希望在社會凝聚共識並去除疑慮後,逐步達成廢除死刑目標。
  
   王清峰說,是否存在死刑,與犯罪率高低,沒有必然關聯,我國已有四年未執行死刑,但重大暴力犯罪並未顯著增加。世界上已有一三二個國家廢除死刑或十年以上未執行死刑,在所有國家中,比例達三分之二,廢除死刑已是世界潮流。但要廢除死刑,還要整合各方意見,她尊重各界意見。

   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表示,該部已成立「逐步廢除死刑政策研究推動小組」,由廿七名專家學者組成,成員包括犯罪被害人保護團體代表、律師等,將規畫完整的廢除死刑配套方案,如以長期徒刑取代死刑、獄政管理教化配套、被害人保護方案、強化治安方案及教育宣導等,以化解民眾疑慮,提高民眾對廢除死刑的接受度。

  法務部指出,一執行死刑,將造成生命無法回復的結果,法務部對於死刑的執行非常審慎,對於判決死刑確定案件,遇有聲請再審、非常上訴及大法官解釋者,都不會執行。目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,共有四十四人未執行。國內自九十四年十二月廿六日執行林氏兄弟死刑案後,迄今已有四年未執行死刑。
  
  法務部強調,推動廢除死刑沒有具體時間表,外傳法務部將於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前完成檢討並廢除死刑,並非事實。

   另外,法務部提供的數據顯示,依據政府或民間機構九十二年迄今所作的九次民意調查,反對廢除死刑的民眾,都在七成以上。痛失愛女的藝人白冰冰曾表示,願意考法警專門負責「執行」死刑。

  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表示,廢除死刑是重大的人權議題,生命權一經剝奪就無法回復。但他也表示,政府應擬好配套制度,包括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補償及尋求替代死刑的方案。
  
   在補償方面,對於被害人及家屬可以給予金錢補償、訴訟上的幫助、心理諮商等等,都是政府立即可以做的。在替代方案上,可以用長期刑取代死刑,至於長期刑應否設計假釋的門檻,他認為,仍應給予假釋的機會,但要很嚴格,例如要得到被害人或家屬的寬恕及同意才能假釋等。政府也要說服民眾,才不會有縱虎歸山的疑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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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林俊宏、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
法務部表示,這幾年未執行死刑,主要是因為,幾乎所有的死刑犯都已聲請大法官釋憲、非常上訴或再審,有的則是共犯尚未判決確定,或請求總統赦免中,結果未確定前,才無法執行。

解嚴後,我國歷年來的死刑執行人數,以1990年78人達最高峰,當時的法務部長為呂有文,2006年至今,死刑執行人數就一路掛零;最後被執行死刑的2人,2005年由前法務部長施茂林批准。

施茂林2006年底也批准鍾德樹槍決令,但經人權團體奔走,以調閱案件卷證等方式,延緩執行至今;王清峰2008年5月21日接任法務部長後,尚未批准槍決令、也未執行死刑。

曾有法官嗆:不執行為何還要我判死

曾任檢察官的律師謝岳龍說,法務部不執行死刑,他反問被害人家屬人權有被保障嗎?何況連納稅人都還要花錢養死刑犯,根本上至總統、下至部長都在作秀。謝岳龍指出,日本曾十多年未執行死刑,但去年也開始執行,若政府繼續不執行死刑,將連帶也會影響檢察官及法官執法心態,恐怕還會影響治安。

律師李傳侯說,過去他在高院時,聽到檢察官當庭求處被告死刑,法官卻在庭上挖苦檢察官,「你們都不執行了!幹嘛還叫我判死刑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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